萊索托中央銀行(英語:Central Bank of Lesotho,簡稱CBL)是萊索托王國的中央銀行,是萊索托洛蒂的發鈔行,成立於1978年,總部位處萊索托王國首都馬塞盧。其屬於萊索托國家政府全資擁有的法人機構,但在職權行使上是依法獨立自主管理的。
歷史
1978年萊索托議會頒佈了《1978年萊索托金融管理局法案》(Lesotho Monetary Authority Act of 1978)後,政府隨即開始籌備成立萊索托金融管理局(英語:Lesotho Monetary Authority)。到了1980年1月2日,萊索托金融管理局正式開始運作,同時發行了法定貨幣萊索托洛蒂。萊索托金管局一直持續運作,直到1982年,萊索托議會通過新法案,萊索托金融管理局更名爲萊索托中央銀行(CBL),同時該法案也對新設立之萊索托央行之附加功能及職責進行了規範。接着於2000年8月,《2000年萊索托中央銀行法案》(Central Bank of Lesotho Act of 2000)在議會通過生效,這一新法案賦予了萊索托央行更大的自主管理權。2010年10月20日,萊索托央行應政府急需增加財政收入來源的要求。首次嘗試發行了政府債券,原規劃三年及五年兩種債券合計發行1.25億馬洛蒂,實際總共發行了1.83億馬洛蒂。2014年8月萊索托央行宣佈設立了新機構信貸管理局,並將用其建立及管理信貸市場,和擴大對當地和外來投資者的信貸規模。
目標與職能
依據2000年頒發之《萊索托中央銀行法》萊索托中央銀行主要目標是實現和維持物價穩定,因此賦予以下職權:
- 保持國內資金之良性流動,並促進金融體系之正常運作。
- 制定,通過以及實施貨幣政策。
- 制定,通過以及實施外匯政策。
- 頒佈,管理萊索托洛蒂,並提供兌換服務。
- 擁有,持有和管理官方外匯儲備。
- 作爲政府的經濟顧問,以及擔任萊索托政府的財政代理人。
- 作爲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機構。
- 促進支付系統有效運行。
- 促進金融體系的安全和健康發展。
- 監察和規範資本市場。
組織架構
萊索托中央銀行由董事會進行管理。董事會成員由行長,兩位副行長以及5位非執行董事組成。行長爲董事會當然主席,與兩位副行長三位皆由萊索托國王根據首相之建議任命,而董事會之其餘成員則由財政部部長任命。
萊索托中央銀行董事會成員列表(2013年)職位名字備註主席馬特亞尼R.A. Matlanyane行長執行董事馬赫塔M.P. Makhetha第一副行長馬科內特M.G. Makenete第二副行長董事曼戈阿拉P.M. MangoaelaO. Letebele拉帕帕M. RapapaM. PosholiS. Malebanye全行現擁有約250名僱員,於行長之下設置之部門共有:
- 行長辦公室
- 運營部
- 監管部
- 行政部
- 金融市場部
- 資訊及通訊科技部
- 研究部
- 企業事務部
- 財務部
- 內部審計部
- 企業風險管理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