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里求斯银行(法语:Banque de Maurice)是毛里求斯共和国的中央银行。它成立于 1967 年 9 月,是毛里求斯的中央银行。它以英格兰银行为蓝本,实际上是在英格兰银行高级官员的协助下建立的。 其职责之一是发行毛里求斯货币,即毛里求斯卢比。
历史
在19世纪,三家独立的商业银行(现已全部倒闭)以毛里求斯银行的名义运营。
毛里求斯第一家银行于 1813 年左右开始运营,但只存活到 1825 年。
毛里求斯第二银行是一家英国海外银行,有两个董事会,一个在伦敦,另一个在路易港。它于 1832 年开始运营,有利于种植园主阶级的利益。1838 年,商人成立了毛里求斯商业银行,为自己提供了另一种信贷来源,因为在成立之前,毛里求斯银行垄断了该岛。1847 年伦敦的金融危机导致糖市场崩溃,毛里求斯的两家银行都遭受了严重损失。毛里求斯银行于 1848 年停业,但毛里求斯商业银行一直存在到现在。
1894 年,当地利益集团成立了毛里求斯第三家银行,以接管倒闭的新东方银行公司的当地业务。1911年,该银行在塞舌尔开设了分行。然而,在 1916 年,印度商业银行(成立于 1893 年)收购了该银行。汇丰银行又于1959年收购了商业银行。由于这段历史,汇丰银行称自己为毛里求斯最古老的外国银行。下一家到达并存活至今的外国银行是南非国家银行,它是毛里求斯联合银行有限公司(前身为毛里求斯巴克莱银行)的祖先。
除了上述三家银行外,还有一家名为毛里求斯、波旁和属地殖民地银行的银行在 1812 年至 1813 年间运营。
货币委员会
在银行成立之前,货币发行由货币事务委员会管理。该委员会的职责仅限于发证当局的职责。
毛里求斯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毛里求斯货币史上一个新阶段的开始,货币体系从“英镑兑换标准”阶段向前迈进,在这种阶段,货币是以固定汇率发行以换取英镑的,进入“管理货币”阶段,在这种阶段中,货币当局的自由裁量作用变得重要。
世行的目标
1966年《毛里求斯银行法》(经修订)规定了该银行的宗旨,即“保护毛里求斯货币的内部和外部价值及其内部可兑换性”,并“指导其政策以实现有利于加强毛里求斯经济活动和繁荣的货币条件”。
该银行是负责制定和执行符合稳定价格条件的货币政策的机构。它还负责维护毛里求斯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加强。
纪念币的网上销售
2008年3月12日,毛里求斯银行开始向国际买家在线销售纪念币和渡渡鸟金币